1.气象局晚上值班能睡觉吗

2.gt;gt;院取消的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哪些

3.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气象局有什么区别

4.中国气象局是部级单位吗

5.2013年以来院取消了哪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6.我国将“飓风”称之为台风,对吗?

气象局21号令_中国气象局9令第二十八条

2016年取消

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1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院令第293号)

取消

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取消

3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

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取消

5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国家文物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

取消

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

7

中英合作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

8

注册人力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

9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取消

10

人力测评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

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

13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

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

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

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17

水文、水调查评价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院令第496号)

《水文水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

取消

18

尘肺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取消

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

19

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取消

20

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取消

21

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

取消

22

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

《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

取消

23

职业卫生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取消

2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取消

2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取消

26

金融专业英语

中国人民银行

水平评价类

《关于建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107号)

取消

27

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

中国煤炭

建设协会

水平评价类

《煤炭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煤规字〔1995〕第51号)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28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中国煤炭

建设协会

水平评价类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煤规字〔1995〕第172号)

取消

29

物流师和购师

中国物流与购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3〕116号)

《关于开展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和注册购师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5〕35号)

取消

30

铸造工程师

中国铸造协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1

汽车营销师

中国汽车

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试行<汽车营销师职业标准>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

取消

32

冶金行业造价师

中国钢铁

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

33

石油和化工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师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34

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管理师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石油和化工行业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石化协人发〔2006〕307号)

取消

35

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中电建协〔2005〕25号)

取消

36

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法》

取消

37

电力建设工程调试职业资格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中电建协调〔2013〕7号)

取消

38

产权交易职业资格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

水平评价类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取消

39

广告师、助理广告师

工商总局、人力

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

取消

40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

取消

41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42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国家文物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

取消

43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建协〔2003〕13号)

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1

糖果工艺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2

珠心算教练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5增补本)

取消

3

商品储运员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4

咖啡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5

厨政管理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7增补本)

取消

6

冲印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7

木偶制作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8

设备机械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9

舞台音响效果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0

拷贝检片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1

拷贝字幕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2

营林试验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3

装卸归楞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4

木材防腐师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15

木材及家具检验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6

旅店服务员

中国商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7

浴池服务员

中国商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8

人造花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气象局晚上值班能睡觉吗

我这有沈阳市的相关规定,你用来参考吧。

沈阳市施放气球活动行政审批

☆ 许可事项名称:

1.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行政许可;

2.施放气球作业行政许可。

☆ 法定实施主体:沈阳市气象局

☆ 行政许可依据:

1.《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院令412号)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 许可申报地点:

1、沈阳市行政审批办事大厅气象窗口;

2、铁西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气象窗口;

3、浑南新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气象窗口。

注:铁西区、浑南新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气象窗口,受理施放气球作业许可审批;不受理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行政许可的审批。

☆ 许可审查时限:

1、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许可,2个工作日;

2、施放气球作业许可,即办。

☆ 许可所需要件:

一、申请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许可所需要件

1、书面申请报告;

2、《施放气球资质证申报表》;

3、独立的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中级技术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

6、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

二、申请施放气球作业许可所需要件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施放气球活动安全条件的审批

(一)施放气球数量的审批。可依据申请单位申报的持资格证的人数,审批气球的数量,一般情况下以2名持证人员为基数,审批施放10个以内(含10个)的气球(以此类推);

(二)施放气球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发布的气球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三)机场半径8公里范围内禁止施放气球,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的地方严禁施放氢气球,严禁施放手持小氢气球,严禁手持小氦气球放飞;

(四)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当风速达5级以上、降雨在中雨以上时,应当停止施放气球活动;已经施放的要降低高度,增加绳索,或将气球收回;

(五)在施放气球的球体及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施放现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大型施放气球活动要制定提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六)系留气球出现逃逸情况应立即向空中管制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电话:空中管制部门, 24047077、24046844。 气象主管部门,23825820、23825861。

☆ 说 明

(一)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1、申请人可到行政审批办事大厅气象窗口领取或从TQYB.CC 网上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填写《申请表》要按表格规定的项目内容填写,并加盖单位印件;

2、申请材料应工整、清晰、无漏项,用A4纸打印,统一编页号,并加目次,按上述申请材料所列的顺序装订成册(申请施放气球单位资质材料应一式五份);

3、申请单位应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申请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许可的人员说明

申请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许可的单位,要求有4名以上持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延续、注销说明

1.《施放气球资质证》有效期为3年,并实行年检制度。取得资质的单位,应当在每年的4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施放气球的情况及《施放气球资质证》等材料报认定机构审验。对年检不合格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2.取得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认定机构申请延续。认定机构应当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3.取得施放气球资质的单位,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注销其资质证:

(1)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法人依法终止的;

(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的;

(4)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年检不合格的;

(6)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规定达三次以上的。

(四)申请施放气球作业许可时间说明

申请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审批办事大厅气象窗口提出申请;取消施放活动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及时向许可机构报告;更改施放时间、地点或者数量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gt;gt;院取消的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哪些

气象局晚上值班不能睡觉。

中国气象局职责包括:

1、拟定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制定、发布气象工作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2、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组织指导防御雷电、大雾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归口管理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

3、对院其他部门设有的气象工作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统一规划全 国陆地及海上气象探测与信息网络、气象台站网、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 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审核全国大中型气象项目的立项和方案。

4、管理全国天气预报警报、短期气候预测、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组织指导气候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组织并审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

5、组织气象科技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气象教育工作,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资 源意识。

6、管理气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国参与世界气象组织及其他国际气象机构的活动,开展与外国(地区)气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7、统一领导全国气象部门的工作;以中国气象局为主管理省级气象部门的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教育和业务建设;指导地方气象 事业的发展。

8、协助地方人民指导地方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气象的意义:

我国属于农业大国,气象对于农业的发展有着极大的影响。在我国古代就流传着“靠天吃饭”的说法,然而我国又是典型的季风气候国家,地势复杂,洪涝、干旱、暴雪、沙尘暴、大雾、冰雹和连阴雨等气象灾害发生频繁。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气候灾祸形成的经济损失占天然灾害造成总损失的70%,其中干旱形成的灾祸占总灾害的50%以上,同时,我国还是经受冰雹灾祸最严重的国度之一。因此,减少气象灾害的影响,积极防灾减灾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气象局和国家气象局有什么区别

2016年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1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院令第293号)取消 2潜水人员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取消 3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取消 4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中国民航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取消 5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国家文物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取消 6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 7中英合作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 8注册人力管理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 9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取消 10人力测评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 11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 12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取消 13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取消 14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取消 15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 16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取消 17水文、水调查评价上岗资格水利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院令第496号)《水文水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取消 18尘肺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19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0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1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取消22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取消 23职业卫生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取消 2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取消 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取消 26金融专业英语中国人民银行水平评价类《关于建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107号)取消 27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水平评价类《煤炭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煤规字〔1995〕第51号)取消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28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水平评价类《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煤规字〔1995〕第172号)取消29物流师和购师中国物流与购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3〕116号)《关于开展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和注册购师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5〕35号)取消30铸造工程师中国铸造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1汽车营销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试行<汽车营销师职业标准>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取消32冶金行业造价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33石油和化工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34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管理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在石油和化工行业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石化协人发〔2006〕307号)取消35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中电建协〔2005〕25号)取消36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法》取消37电力建设工程调试职业资格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中电建协调〔2013〕7号)取消38产权交易职业资格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水平评价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取消39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工商总局、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取消 40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取消 4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无取消 42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国家文物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取消 4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建协〔2003〕13号)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1糖果工艺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2珠心算教练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3商品储运员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4咖啡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5厨政管理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6冲印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木偶制作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8设备机械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9舞台音响效果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0拷贝检片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1拷贝字幕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2营林试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3装卸归楞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4木材防腐师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5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6旅店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7浴池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8人造花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

中国气象局是部级单位吗

这个是没有区别的,这个机构的正式称谓是”中国气象局“。

地位:中国气象局是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是中国级别最高的气象行政管理部门。

历史:

1949年12月中央气象局成立,统一领导全国气象事业。

1953年8月中央气象局自中央转归政务院领导,成为政务院直属机构,更名为中央气象局。

1960年5月中央决定组建解放军总参谋部军事气象局,独立于中央气象局。

1969年12月决定总参谋部军事气象局与中央气象局于10年1月合并,撤销总参谋部军事气象局,称中央气象局,并保留总参谋部军事气象局的名称,体制上归总参谋部领导。

13年5月正式将中央气象局与总参谋部气象局分开,单独组建总参气象局。

1982年8月中央气象局改称”中国气象局“。

1994年,由院直属机构改为院直属事业单位。

气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以及主管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预报与网络、综合观测、科技与气候变化、财务、人事、政策法规、国际合作等事务的办事机构。

历任负责人:

涂长望(1949年12月-1962年)

饶兴(1962年9月-1964年10)

饶兴(1964年10月31日-1969年12月)

孟平(1969年12月-13年3月)

饶兴(13年3月-13年3月)

邹竞蒙(13年-19年4月)

饶兴(19年4月-1980年4月)

薛伟民(1980年4月-1981年2月)

薛伟民(1981年2月-1982年4月)

邹竞蒙(1982年4月-1996年7月)

温克刚(1996年7月-2000年12月)

秦大河(2000年12月-2007年4月)

郑国光(2007年4月-)

2013年以来院取消了哪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一、部门简介

中国气象局是院直属事业单位。它的前身是中央气象局,成立于1949年12月。1994年由院直属机构改为院直属事业单位后,经院授权,承担全国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国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全国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我国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开始施行,之后颁布实施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天基、空基和地基相结合、门类比较齐全、布局基本合理的现代化大气综合观测系统;基本组成了由天气预报、气候预测、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与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与生态、气候开发利用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气象服务领域涉及工业、农业、渔业、商业、能源、交通、运输、建筑、林业、水利、国土、海洋、盐业、环保、旅游、航空、邮电、保险、消防等多个行业和部门。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大气成分分析与预警预报、空间天气预警、沙尘暴天气监测与预报、防雷装置检测和工程专业设计、健康和医疗气象、突发公共紧急响应等气象保障业务和服务也迅速发展。目前,气象服务已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各个领域,气象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投入与产出比达到了1∶40。

我国形成了气象科学技术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体系。中国气象局拥有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所、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中国气象局武汉暴雨研究所、中国气象局上海台风研究所、中国气象局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中国气象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沙漠气象研究所等9个国家级科研院所。2004年科技部批准中国气象局成立了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气象局是我国首批开展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部门之一,并通过了国家公益类科研院所改革的验收,初步形成了新型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中国气象局是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国内牵头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气候变化科学、影响与对策的研究。

我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围绕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和外交战略,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的多边和双边气象科技合作,已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双边气象科技合作与交流,与21个国家签署了气象科技合作协议,向70多个发展中国家提供了设备和技术援助。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多位气象局长及高级官员来华考察。中国是世界气象组织(WMO)的成员国。13年以来,中国气象局局长一直为世界气象组织执行理事会成员。1983年中国气象局局长邹竞蒙当选为WMO第二副,1987年当选为,1991年连任; 2001年我国官员在WMO秘书处任助理秘书长,2004年任WMO副秘书长。我国国家气象中心是WMO区域专业气象中心之一,承担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气象预报服务,我国国家气象信息中心是WMO全球气象电信系统区域通信枢纽之一,参加全球气象探测资料的交换。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积极参加全球变暖及气候变化的国际活动,中国科学家长期担任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一工作组的联合,为推动气候变化研究和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科学家还积极参与WMO和台风委员会各领域的活动及有关国际研究。

二、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

中国气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预报与网络司、综合观测司、科技与气候变化司、财务司、人事司、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司、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室、审计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中国气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制定、发布气象工作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决策,组织指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国家重大突发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突发公共气象保障工作;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和重大气象保障;组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对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对院其他部门设有的气象工作机构实施行业管理,统一规划全国陆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观测、气象台站网、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审订气象信息集、传输、加工的质量评价方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和质量监督、气象计量监督,审核全国大中型气象项目的立项和方案。

(四)管理全国陆地、江河湖泊及海上气象情报预报警报、短期气候预测、空间天气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组织论证并审查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五)组织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组织气候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象条件论证。

(六)组织指导气象部门的科技体制改革、组织气象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的推广应用,协调气象科技开发、技术合作和技术推广;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和气候意识。

(七)管理气象外事工作,代表我国参与世界气象组织及其他国际气象机构的活动,开展与外国(地区)气象机构间的合作与交流。

(八)统一领导全国气象部门的工作;以中国气象局为主管理省级气象部门的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指导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

(九)协助地方人民指导地方气象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气象局主要直属事业单位: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空间天气监测预警中心)、国家气候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行政管理局、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中国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气象报社、气象出版社、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

全国气象部门(不含港、澳、台地区)设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14个副省级市气象局(含4个单列市气象局,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气象局),318个地(市)气象局和2300个县(市)气象局(站)。

全国气象部门现有正式职工52988人,有两院院士6人,博士生导师26人,拥有高级技术职称的4415人。

我国将“飓风”称之为台风,对吗?

2016年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1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院令第293号)取消2潜水人员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取消3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农业部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取消4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中国民航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取消5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国家文物局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取消6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7中英合作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取消8注册人力管理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9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取消10人力测评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取消11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12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取消13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城市雕塑建设管理法》(文艺发〔1993〕40号)取消14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取消15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平评价类《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标函〔2005〕558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16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水平评价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取消17水文、水调查评价上岗资格水利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院令第496号)《水文水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论证资质管理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取消18尘肺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19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0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取消21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取消22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取消23职业卫生专家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取消2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法》(卫生部令第3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取消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法》(卫生部令第31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发〔2010〕104号)取消26金融专业英语中国人民银行水平评价类《关于建立的通知》(银发〔1994〕107号)取消27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水平评价类《煤炭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煤规字〔1995〕第51号)取消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28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中国煤炭建设协会水平评价类《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法》(煤规字〔1995〕第172号)取消29物流师和购师中国物流与购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3〕116号)《关于开展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和注册购师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5〕35号)取消30铸造工程师中国铸造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31汽车营销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试行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取消32冶金行业造价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法》(中价协〔2011〕21号)取消33石油和化工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34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管理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关于在石油和化工行业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石化协人发〔2006〕307号)取消35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法》(中电建协〔2005〕25号)取消36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法》取消37电力建设工程调试职业资格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平评价类《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法(2013版)》(中电建协调〔2013〕7号)取消38产权交易职业资格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水平评价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法》(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取消39广告师、助理广告师工商总局、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取消40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施放气球管理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发〔2004〕19号)取消4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中国气象局水平评价类无取消42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国家文物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取消4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中国铁路总公司水平评价类《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执业资格管理法》(建协〔2003〕13号)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1糖果工艺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2珠心算教练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5增补本)取消3商品储运员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4咖啡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5厨政管理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7增补本)取消6冲印师人力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7木偶制作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8设备机械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9舞台音响效果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0拷贝检片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1拷贝字幕员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2营林试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3装卸归楞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4木材防腐师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06增补本)取消15木材及家具检验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6旅店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7浴池服务员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18人造花制作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

台风在中国古代叫飓风,后来改叫台风。台风是英文“Typhoon”的谐音,最初源自希腊神话中象征风暴的妖魔巨人的名字——堤丰(Typhaon)。在古代,人们把每年东南沿海肆虐的大风叫飓风,到了明末清初才开始使用“台风”这一名称。

“台风”与“飓风”都是一种热带气旋,只是发生地点不同,叫法不同而已。

扩展资料:

台风飓风:

飓风和台风都是指风速达到33米/秒以上的热带气旋,只是因发生的地域不同,才有了不同名称。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我国南海的强烈热带气旋被称为“台风”;生成于大西洋、加勒比海以及北太平洋东部的则称“飓风”;而生成于印度洋、阿拉伯海、孟加拉湾的则称为“旋风”。飓风在一天之内就能释放出惊人的能量。

飓风与龙卷风也不能混淆。后者的时间很短暂,属于瞬间爆发,最长也不超过数小时。前者则在海上。此外,龙卷风一般是伴随着飓风而产生。

龙卷风最大的特征在于它出现时,往往有一个或数个如同“大象鼻子”样的漏斗状云柱,同时伴随狂风暴雨、雷电或冰雹。

龙卷风经过水面时,能吸水上升形成水柱,然后同云相接,俗称“龙取水”或“龙吸水”。经过陆地时,常会卷倒房屋,甚至把人吸卷到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