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黎气候大会中国会做出哪些努力

2.如何提高新时期决策气象服务质量

3.如何看待温室气体这把双刃剑

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的建议_省级应对气候变化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

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

指导、监管委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建议;

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统筹推进跨省市城市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统筹协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州规划;

负责省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

统筹完善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规划制度建设。

(三)法规处(省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全省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指导、协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负责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

负责省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

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相关工作,

承担省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和运行调节处。

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政策评估;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重要物资储备并协调实施;

组织研究和提出全省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

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

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提出年度省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省基本建设投资;牵头负责省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委托对中央在湘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投资项目;

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研判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

承担全省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研究提出防范外债风险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协调组织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和项目库建设及管理;

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核准和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并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相关国际合作并协调成果落实;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八)地区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处。

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省国家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组织推进老工业城市、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

协调国土和矿产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

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

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负责区域功能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

(九)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后扶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相应领域建设项目投资,审核、备案和申报相应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基础产业处。

提出全省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统筹能源、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审批、核准、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

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

研究拟订全省铁路、民航发展规划,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

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十一)工业处。

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研究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国家、省综合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承担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工业项目的投资管理;

参与研究、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

(十二)服务业处。

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拟订,组织修订全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

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安排建议;

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

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负责高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项目;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

安排全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提出相关的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十四)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

查;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负责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

(十五)社会发展处。

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旅游、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调整审核工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

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推进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七)经济贸易处。

研判省内外市场和经贸运行态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拟订省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重大设施项目建设。

(十八)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全省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指导市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九)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称湖南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管;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

对中央和省级性建设投资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重大项目信息收集汇总、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州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二十)对口支援处(省援藏援疆办公室)。

承担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三峡库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相关项目规划和年度,负责项目筛选论证、资金安排、项目督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协助做好与对口支援地区的互访交流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省际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重大省际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

(二十一)价格调控处。

编制全省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调控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拟订湖南省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组织价格听证;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价格监管;承担保障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管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负责指导价格监测和基层物价工作;负责省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二十二)商品价格管理处。

负责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延伸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和费用的管理;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健全价格改革配套机制;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格改革,有序推进非居民用水、用电超定额累进加价和用气季节性差价政策;参与电力、煤炭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

(二十三)服务价格管理处。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公用事业公益价格的政策和法规,负责定价目录内公用事业公益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景区门票及载人工具的价格管理;监管邮政、电信服务资费;

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

(二十四)收费管理处。

管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参与审核行政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管理全省各类教育收费,承担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管理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印张价格;

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二十五)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处。

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洞庭湖区生态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有关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合作交流和跨区域协调;

统筹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拟订并组织实施我江经济带建设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二十六)湘西地区开发处。

协调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实施湘西地区开发战略有关工作,拟订并指导、监督落实产业项目及资金使用;

参与拟订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及其他老少边穷地区等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协调发展的战略、总体规划和政策,提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建议并协调实施;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十七)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处。

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

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二十八)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巴黎气候大会中国会做出哪些努力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八五”以来,我国通过国家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研究与发展(863 )、国家基础研究发展(3)等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科技项目,重点研究了全球气候变化预测与影响、中国未来生存环境变化趋势、全球环境变化对策与支撑技术、中国重大气候和天气灾害形成机理与预测理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

等。同时,我国还积极参与全球环境变化的国际科技合作,如地球科学系统联盟(ESSP)框架下的世界气候研究(WCRP)、国际地圈-生物圈(IGBP)、国际全球变化人文因素(IHDP)和生物多样性(DIVERSITAS)等四大国际科研,以及全球对地观测间协调组织(GEO)和全球气候系统观测(GCOS)等,开展了具有中国特色又兼具全球意义的全球变化基础研究。

通过上述国家科技的支持和国际科技合作,我国的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主要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成果:

1.气候变化的基础科学研究

建立了大气本底观测站,在温室气体观测特别是二氧化碳浓度观测方面,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获得了中国水稻田甲烷排放的科学数据;利用黄土、石笋、冰芯、湖芯和历史文献等开展的中国古气候研究与世界保持同步;建立了反映中国近100 年气候变化特征的温度变化曲线;开发了具有自主产权的全球和区域气候模式并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且已应用于气候预测业务,全球气候模式对气候变化

的模拟结果写入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对亚洲季风活动和变异及其与中国旱涝关系的研究,取得了具有国际影响的重要成果;初步构建了中国未来的区域气候变化情景。

2.气候变化的影响与对策

获得了中国农田为含碳温室气体的“弱汇”的重要结论;研制了中国随机天气模型—逐日天气发生器,发展了具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区域影响评价模型”;建立了支持气候变化影响研究的数据库系统;编制了“农林水三部门响应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和行动知识库”软件;开展了对海平面上升最敏感的脆弱区防护对策的成本—效益分析;开发了具国际可比性的气候变化危险水平研究方法。

3.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在燃煤高效发电技术和热电联产技术、洁净煤发电技术、油田火炬利用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提高能效和节能技术在建材、钢铁、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电动汽车)、矿山开发等领域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水电、地热、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取得许多重要进展。

4.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及减缓对策 初步分析了中国温室气体源排放和汇吸收的现状和未来趋势;研究了中国能源、工业、交通等部门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潜力及其成本;比较分析了不同温室气体排放指标对中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影响;分析了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政策措施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 编制完成了《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

(二)科研基础设施建设

基本建成了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国家生态系统网络和中国二氧化碳通量观测网等大型观测网络体系;陆续组建了一批可供全球变化研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开放实验室;自主研发和通过国际合作引进了一批气候变化研究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三)人才培养和科技机构建设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初步形成了一支包括经济、社会、能源、气象、气候、生态、环境等跨领域、跨学科的核心专家团队,培养了上千人的开展气候变化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科技队伍。

通过长期参与《气候公约》谈判活动及相关国际科技合作,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既熟悉相关国际规则与谈判进程又具有丰富科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同时,陆续建立了若干国家级的气候变化专业研究机构;一批大专院校设立了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专业及课程;各地方也建立了一批省级清洁发展机制技术服务机构。

如何提高新时期决策气象服务质量

中国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政策和措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实现到2030年的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行动目标,需要在已取行动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做出努力,在体制机制、生产方式、消费模式、经济政策、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取强化政策和措施。

(一)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法制建设。将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长期低碳发展战略和路线图。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和省级专项规划。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格局,发挥碳排放指标的引导作用,分解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战略。实施分类指导的应对气候变化区域政策,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确定差别化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加强碳排放强度控制,老工业基地和型城市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农产品主产区要加强开发强度管制,限制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加强中小城镇规划建设,鼓励人口适度集中,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红线,制定严格的产业发展目录,限制新上高碳项目,对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产业实行退出机制,因地制宜发展低碳特色产业。

(三)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集中高效发电比例,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要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左右。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煤层气产量力争达到300亿立方米。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水电开发,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光伏装机达到1亿千瓦左右,地热能利用规模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加强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

(四)形成节能低碳的产业体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力争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推进工业低碳发展,实施《工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2-2020年)》,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控制目标和行动方案,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通过节能提高能效,有效控制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排放,加强新建项目碳排放管理,积极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大再生回收利用,提高产出率。逐渐减少二氟一氯甲烷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到2020年在基准线水平(2010年产量)上产量减少35%、2025年减少67.5%,三氟甲烷排放到2020年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农业低碳发展,到2020年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控制稻田甲烷和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弃物化利用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推进服务业低碳发展,积极发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餐饮,大力推动服务业节能降碳。

(五)控制建筑和交通领域排放。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化城镇体系和城市空间布局,将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倡导产城融合的城市形态。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提高建筑能效水平和建筑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建设节能低碳的城市基础设施。促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强化垃圾填埋场甲烷收集利用。加快城乡低碳社区建设,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社区配套低碳生活设施,探索社区低碳化运营管理模式。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方式,合理配置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开发使用新能源车船等低碳环保交通运输工具,提升燃油品质,推广新型替代燃料。到2020年,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30%。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推动绿色货运发展。

(六)努力增加碳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增加森林碳汇。加大森林灾害防控,强化森林保护,减少毁林排放。加大湿地保护与恢复,提高湿地储碳功能。继续实施退牧还草,推行草畜平衡,遏制草场退化,恢复草原植被,加强草原灾害防治和农田保育,提升土壤储碳能力。

(七)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加强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全民教育,倡导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全社会形成低碳消费理念。发挥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开展节能低碳机关、校园、医院、场馆、军营等创建活动。引导适度消费,鼓励使用节能低碳产品,遏制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八)全面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高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在气候变化条件下的安全运营能力。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水,实行最严格的水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中水、淡化海水、雨洪等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培育耐高温和耐旱作物品种。加强海洋灾害防护能力建设和海岸带综合管理,提高沿海地区抵御气候灾害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跟踪监测与评估。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城市运行的生命线系统安全。研究制定气候变化影响人群健康应急预案,提升公共卫生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服务水平。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国家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健全极端天气气候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九)创新低碳发展模式。深化低碳省区、低碳城市试点,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和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商业、低碳交通试点,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研究在不同类型区域和城市控制碳排放的有效途径。促进形成空间布局合理、集约利用、生产低碳高效、生活绿色宜居的低碳城市。研究建立碳排放认证制度和低碳荣誉制度,选择典型产品进行低碳产品认证试点并推广。

(十)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水平,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测研究,加强气候变化影响、风险机理与评估方法研究。加强对节能降耗、可再生能源和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推广利用二氧化碳驱油、驱煤层气技术。研发极端天气预报预警技术,开发生物固氮、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农业技术,加强综合节水、海水淡化等技术研发。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体系,建立政产学研有效结合机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专业人才培养。

(十一)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低碳投融资新机制。落实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太阳能发电、风电、水电等定价、上网和购机制。完善包括低碳节能在内的绿色购政策体系。深化能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完善绿色信贷机制,鼓励和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能效信贷业务,发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健全气候变化灾害保险政策。

(十二)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研究建立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制度,完善碳排放权交易规则,维护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十三)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核算工作,定期编制国家和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标准。积极开展相关能力建设,构建国家、地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

(十四)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强化企业低碳发展责任,鼓励企业探索节约、环境友好的低碳发展模式。强化低碳发展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继续利用“全国低碳日”等平台提高全社会低碳发展意识,鼓励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自觉行动。发挥媒体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社区以及民间组织的作用。

(十五)积极推进国际合作。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从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出发,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推进形成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与国际社会共同促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与发展路径创新。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推动发达国家切实履行大幅度率先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公约义务,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可持续发展的公平机会,争取更多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促进南北合作。同时,中国将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取不断强化的减缓和适应行动,并进一步加大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力度,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推进发展中国家互学互鉴、互帮互助、互利共赢。广泛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对话与交流,加强相关领域政策协调与务实合作,分享有益经验和做法,推广气候友好技术,与各方一道共同建设人类美好家园。

如何看待温室气体这把双刃剑

主要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着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气象灾害防御形势严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履行基本职责,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和效益。

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重大气象灾害与衍生次生灾害预报准确,预警及时,信息传播快速,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不出现失误。进一步完善“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强化与各级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深化防灾减灾整合与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国家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效用。

加强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着力推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融入式发展。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逐步纳入地方基层组织体系和公共财政预算,纳入地方“三定”方案和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发布手段融入地方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融入各部门减灾示范社区、智慧社区创建,融入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手段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和安全运维。推动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管理与效能考核。

依法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和责任,扎实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依法规范、部门、社会和公民在防灾减灾中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建立主导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极端天气公共安全的依法监督职责。引导和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业务。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灾害信息实时、快捷、综合集。开展台风、暴雨、干旱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害风险区划试点,发展定量化的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着力提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施农业、交通气象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保险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在气象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跨部门联合调查制度。发展防灾减灾与公共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逐步建立国家、省两级气象服务白皮书制度。

(二)全力做好各项气象服务

气象服务是立业之本。要始终把做好气象服务放在首位,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全力做好各项气象服务。

努力提升气象服务“三农”的水平。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联合会商和产品制作发布机制,加强国家级与省级农业气象业务服务的技术指导和支撑反馈,强化关键农时、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和定量影响评估服务。服务国家农业对外合作,继续做好国内主要农作物长势监测和产量预报,并逐渐向国外重点农产品和重点农业产区拓展。推进中央财政“三农”服务专项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的融合,深化基层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发展试点,推动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可持续发展。

全力提高公众气象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发展更加适应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公众气象服务。继续加强气象服务品牌建设,强化按需服务、移动式交互、智能定位信息发布,推进新媒体技术在公众气象服务业务中的应用。继续推进气象服务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工地,进一步扩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

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活动气象服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任务,优化需求导向的服务机制,强化专项气象服务业务。做好大型运动会和2022年冬奥会申办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加强各项专业气象服务。完成全国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深入推进交通气象沿线精细化预报和高影响天气短临预报试点。继续推进与住建部城市内涝防治合作。加强流域气象中心业务能力建设,发挥服务防汛抗旱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职责。与国土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海洋、森林草原防火、旅游、电力等专业领域气象服务。加强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

(三)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支撑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攸关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大事。要切实发挥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科技支撑作用,有力保障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气候变化适应工作。加快建设中国气候服务系统,强化传统天气气候服务与气候变化应对需求的融合。推进省级气候变化适应工作。做好能源设施、城乡建设、交通基础等关键领域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建立极端气候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继续开展气候变化对特色产业和行业的影响评估。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做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支撑工作,围绕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气候变化立法、我国二氧化碳峰值排放路径和气候变化适应等开展决策咨询。积极参加IPCC未来规划,科学支撑气候变化公约谈判,参与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气候变化规律研究。强化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建设,稳步推进全球气候系统模式和区域气候模式研发,继续开展气候变化检测归因研究,启动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式研发。做好气候变化最新科学进展和热点问题的分析解读工作。

更加重视气候安全工作。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确定中长期气候安全目标,减轻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水、生态、能源、城镇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加强国家级、区域和省级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和运行机制建设。推进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空气质量预报。发展污染源减排措施效果评估业务。继续做好生态脆弱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快推进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立项建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促进气候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全国贫困县光伏发电评估与服务,组织开展风能经济开发潜力评估研究。加强城市规划、重大工程等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四)全面深入推进气象现代化

气象现代化是兴业之路。要大力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并将气象业务现代化作为核心重点任务来推动,落实目标任务和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气象现代化。积极发展现代气象服务业务。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气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集约化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核心业务能力。强化决策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建设。研发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发展基于影响预报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面向个性化服务需求,研发快速循环预报服务产品加工和产品检验监控系统。优化完善全国公共气象服务共享产品库。依托数据分析技术和新媒体,发展智能化公众气象服务业务。

深入推进现代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制订现代天气、气候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着力提升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推进数值预报发展与应用,实现GRAPES全球模式业务运行,区域数值预报重点做好资料同化和产品应用工作。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局地性天气的分析能力和预报技术。开展全国10公里分辨率的精细化格点全要素预报业务试验。加强海洋气象、空间天气预报业务能力建设。实现第二代季节预测模式业务运行,进一步提高动力与统计相结合的客观预测技术水平。加快推进MICAPS4.0、SWAN2.0和CIPAS2.0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县级综合预报预警业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召开第七次全国气象预报预测工作会议。

大力推进现代气象观测业务。强化综合观测业务的自动化、集约化、标准化,着力提高观测质量和效益。开展国家天气观测网台站遴选,加强国家基准站网建设,实现国家级台站和其他台站的分级管理。完成县级综合观测业务平台的试点工作并推广。统一各类自动气象站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开展自动气候站设备选型,提高观测数据可同化水平。组织开展风廓线等观测资料的应用试验和观测预报互动科学试验,提高现代观测资料的应用水平。规范温室气体等大气成分业务,提高业务稳定运行能力。完成风云二号G星在轨测试并投入业务运行,统筹在轨气象卫星管理,优化地面应用系统设计,进一步提升气象卫星和雷达观测业务应用水平。加强国家级和省级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启动国家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分中心(新疆)建设。严格执行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制度。

着力加强气象资料业务和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制订气象资料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加强气象资料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气象数据格式标准化工作。以推进全球气象再分析资料工作为抓手,优化气象数据集、收集、质控、存储和应用业务流程。重点推进卫星、雷达等资料质量评估业务应用和同化工作。规范各类气象资料质量和时效的考核评估。提高全国气象广域网传输能力。加快推进全国综合气象信息共享系统(CIMISS)业务化,推进国家、省两级集约化数据环境建设。国家级气象业务内网和中国气象数据网上线运行。启动实施国家级高性能计算机二期建设和气象业务异地应急备份中心(上海)建设。

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出台《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完善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推进各项保障政策落地。国家级业务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责,加强与相关单位互动对接,完成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省级气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省级气象业务现代化,有序推进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发展。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将气象现代化工作纳入各级绩效考核中。

加强试点经验总结与推广。组织开展江苏、上海、北京、广东、重庆以及浙江杭州和宁波等第一批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总结评估,推广试点经验。加大对河南作为中部地区于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省份的工作推进力度。针对东中西部各自不同发展特点,把握好东部率先,中、西部赶超的节奏。

(五)着力深化气象改革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凝聚共识,密切跟踪国家改革进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倒逼,以气象服务体制改革为重点、以防雷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气象科技体制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认真落实气象服务体制改革部署。要按照《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以国家级和部分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为试点,创新发展气象服务业务体制、服务供给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专业气象服务实体规模化发展机制,更好地发挥气象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推进中央和地方气象防灾减灾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购买气象服务制度。以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及大城市社区气象防灾减灾为试点,培育基层气象服务多元化提供主体。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纳入地方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试点。成立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中国人工影响天气协会。以上海自贸区气象服务管理和气象协会组织为抓手,制定出台气象服务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建立部门与社会组织对气象服务的市场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防雷体制改革。依法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发挥防雷减灾在保障公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作用。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能力和创新方式为重点,试点带动,加快推进防雷体制改革,依法有序开放防雷检测市场,强化法规标准建设和市场监管。统一准入标准,制定出台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完善防雷相关法规标准及业务规范,加强防雷服务市场监管。重庆、广东、浙江等试点单位要重点推进防雷工作政事企分开,发挥防雷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现代防雷企业制度,培育骨干企业。

稳步推进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按照信息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发展要求,改革气象业务体制,优化气象业务布局、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提升气象业务的效率和水平。通过试点建立省市县集约化的业务布局和业务流程,制定气象业务系统平台集约化发展指导意见。落实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产品制作向国家级和省级业务集约的气象服务业务技术体制。规范全国数值预报业务布局,制定数值预报业务发展改革指导意见。强化预报预测质量检验考核工作。建立预报员团队定量考核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改革科研组织管理方式,进一步集中聚焦核心技术突破。深化气科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以技术突破与业务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中试基地与业务用户参与成果评估,发挥学会等第三方机构在项目管理、科技奖励和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完善合作共赢机制,引导利用国内外优势参与重大核心任务协同攻关。

密切跟踪落实国家各项改革。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体制、人事制度、财税制度及其他改革政策。配合中编办制定地方气象管理权力清单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分类指导、上下协调、有序承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到放管结合、监管到位。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完善双重体制和相应财务渠道,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解决气象部门职工的地方性津补贴。

认真组织并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省级气象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推进省及省以下气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切实抓好各试点单位经验总结,查找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改革成果。

(六)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始终是推动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实施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着力推进气象信息化建设,有力保障和支撑气象现代化。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核心攻关任务。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资金效益,落实四项研究重点任务。做强部门科研院所,优化学科布局,构建科研业务紧密结合的学科体系和协同攻关机制。加强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围绕区域重大业务核心技术进行攻关。优化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强化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的开放共享。建立气象科技成果认定和分类评价制度。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和向技术标准的深度延伸。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激励制度。深入推进科技研发任务法人责任制落实。

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围绕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组建核心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完善人才和团队的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和青年英才培养。加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开展人才政策执行情况评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加强气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化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完成气象信息化总体规划编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气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统筹气象业务、服务、科研、教育培训和行政管理等的信息和数据,逐步构建高效利用、数据充分共享、流程高度集约的气象信息化新格局。加强气象信息化工作统一领导,开展国家和省级气象业务信息化建设试点,推进气象信息化总体规划实施,推进“气象云”工程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化社会运行保障机制。

提升开放合作质量效益。制定新常态下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合作及方案,深化省部、部际合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总体外交大局和气象事业发展全局,做好第十七次世界气象大会参会等重要国际气象合作机制建设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多双边气象合作,提升国际引智和培训工作水平。加强气象援外工作。继续做好港澳台及周边区域气象交流合作工作。进一步规范外事管理,加强国际合作队伍建设。

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和编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做好气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结评估,积极参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大专项规划起草,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气象事业发展重大工程和建设任务。加快《海洋气象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气象卫星应用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等项目的统筹建设与管理。开展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国家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召开全国气象部门西藏工作会议。完善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及艰苦台站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新疆兵地气象融合发展。重视和支持基层气象台站能力建设。

(七)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

气象工作法治化是新时期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依法发展、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面提高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进气象立法和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气象法律草案和院涉气象行政法规起草。继续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和气候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修订。突出各地气象事业发展特色,加快推进地方气象立法步伐。切实提高气象标准质量,不断强化标准执行。加快霾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以标准为依据的业务管理工作机制,清理修订完善现有业务规范,制定标委会绩效评价指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提升依法履行气象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梳理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制定气象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并实施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和指导标准,做好气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继续开展防雷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提高依法管理气象事务水平。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气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突出抓好局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等的落实。改进目标管理,完善综合考评体系。重点解决不落实、难落实问题。强化职能调整和下放的衔接和后续工作。

(八)全面加强部门党建和文化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要强化责任,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营造奋发有为团结和谐氛围。

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各项工作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把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落实到全部工作中去。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进一步精简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强化会议管理监督,提高会议质量效率。厉行勤俭节约,严肃查处违反“约法三章”问题。持续反对“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检查,巩固拓展活动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各级党组(党委)要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强化党组(党委)责任担当,细化主体责任,建立责任台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分级开展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轮训工作

温室气体指的是大气中能吸收地面反射的太阳辐射,并重新发射辐射的一些气体,如水汽(H2O)、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

(N2O)、甲烷(CH4)等是地球大气中主要的温室气体。温室气体类似于温室截留太阳辐射,并加热温室内空气的作用。这种温室气体使地球变得更温暖的影响称为“温室效应”。

为什么要减排温室气体?

面对温室气体,我们无须逃之夭夭。其实温室气体是影响气候的“双刃剑”。一方面它们使地球表面变得更暖,科学家研究表明:如果没有温室气体的保护,地球上的年平均气温将降低至-23℃,而正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我们才能在年平均气温14℃的地球上生活;另一方面,导致了全球变暖和极端气候频繁发生为特征的气候变化。由于人类活动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破坏了自然活动释放的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平衡,且短时期内不能恢复。最新数据显示,目前,人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已达到历史峰值,2011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是1850年的163倍。1850年,英国是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排放量几乎是第二大排放国美国的6倍。此外,前五大排放国还包括法国、德国和比利时。2011年,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排放国,美国、印度、俄罗斯和日本紧随其后。

减排目标是什么?

土地、海洋、矿产、能源等等固定的,均是引起战争的源头。唯有大气,全球共有,不能独自占有,不能封存。也正因为如此,大多数的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问题上达成共识。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国际上,已经于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承诺减排任务——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在国内,相关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如2011年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的目标。根据各个省的实际,《通知》中下达了相应的任务,其中广东省的减排任务最高,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5%,其次是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减排19%。在省级层面上,也积极相应。以江西省为例,2012年江西省人民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江西省发改委对各设区市人民进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评价考核。考核指标不仅包括我国在国际上承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底降低目标,还包括“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积进度目标。

如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

针对减排目标,国家、省、设区市、甚至每个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也就是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对于省级以下的工作人员面对该项工作,总是感觉疑云重重,总结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做?做什么?如何做?

省级、设区市、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温室气体核算工作?这个固然很简单,我国在国际上承诺了减排目标,毋庸置疑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的重要性。温室气体的减排必须是从源头抓起,需要逐级进行核算。

是不是所有的温室气体都需要计算?当然不是!京都议定书中控制的6种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甲烷(CH?)、氧化亚氮(N?O)

、氢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 、六氟化硫(6)。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如何编制?其实我国已经制订了科学的计算方法。通常来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是对一定区域内人类活动排放和吸收的温室气体信息的全面汇总。每一项的排放量通过简单的乘法运算即可获得,其中主要涉及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活动水平数据:在特定时期内(一年)以及在界定地区内,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或消除的认为活动量。如燃料燃烧值、水稻田面积、家畜动物数量等。排放因子:与活动水平数据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或清楚量,如、单位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面积稻田甲烷排放量、每头牛肠道发酵甲烷排放量等。举例说明:计算江西省2010年水稻田甲烷排放量,首先收集双季早稻、双季晚稻和单季稻的种植面积;第二步,查阅江西省双季早稻、双季晚稻和单季稻的排放因子;第三步,进行乘法计算后汇总。

省级温室气体包括哪些方面?

根据国家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方面。能源活动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活动、生物质燃烧活动、煤炭开和矿后活动逃逸排放、石油和天然气系统逃逸排放;工业生产过程主要包括水泥、石灰、钢铁、电石、己二酸、硝酸、铝、镁、电力设备生产和安装、半导体、一氯二氟、氢氟烃等;农业主要包括:动物肠道发酵甲烷、动物粪便管理氧化亚氮和甲烷、稻田甲烷、农业地氧化亚氮;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主要包括:森林转化排放、森林和其它木质生物质生物量碳储量变化;废弃物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处理。

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根据

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包括发电企业、电网企业、钢铁企业、化工生产企业、电解铝生产企业、镁冶炼企业、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陶瓷生产企业、民航企业。目前只有这10个行业的企业需要进行核算。

企业自行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难不难?

同一行业里的不同企业,由于受到生产条件及企业管理的影响,同一个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不一致。但是科学家们通过大量的调研及试验,已经给出了每一个生产过程的供参考的排放因子。企业只需要收集各自的生产数据,利用已有的排放因子进行简单的乘法计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