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气候变化到低碳经济 的论文 800字左右。

2.Science:过去气候预示着我们的未来

3.气候变化对于景观影响 论文,速求,谢谢

4.超过99.9%的研究认为:人类导致了气候变化

5.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

气候变化的论文_气候变化的论文参考文献有哪些

气候是长时间内气象要素和天气现象的平均或统计状态,时间尺度为月、季、年、数年到数百年以上。气候以冷、暖、干、湿这些特征来衡量,通常由某一时期的平均值和离差值表征。气候是地球上某一地区多年时段大气的一般状态,是该时段各种天气过程的综合表现。气象要素(温度、降水、风等)的各种统计量(均值、极值、概率等)是表述气候的基本依据。气候与人类社会有密切关系,许多国家很早就有关于气候现象的记载。中国春秋时代用圭表测日影以确定季节,秦汉时期就有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的完整记载。气候变化对人类与自然系统有重要影响.由于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已经适应今天以及最近过去的气候,因此,如果这些变化太快使得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不能适应的话,人们将很难应付这些变化.对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这可能会对基本的人类生活标准(居住、食物、饮水、健康)产生非常有害的影响。对于所有的国家,极端天气气候发生频率的增加将会增大天气灾害的风险。气候变化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影响,其中一些变化实际上是不可逆转的,因此我们更要关注的是负面影响。据统计,1950年到2000年,特别是1990年以后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急剧增加。原因有两个,一方面极端天气的增多,另一方面中国总体经济体量增加,因此经济损失绝对值大幅升高。中国大部分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变化对农业的影响是负面的。预计到2030年,中国三大作物,即稻米、玉米、小麦,除了浇灌冬小麦以外,均以减产为主。气候变化对水的影响也很大,全球变暖使水循环的过程速度加快,降水的空间不均匀性增加。气候变化对重大工程也有影响,如长江上游降水量的增加,导致地质灾害的频率会增加,对三峡水库的安全运营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气候变化也会影响青藏铁路和公路,大大增加铁路和公路运行维护的投资。同全球一样,中国的气候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气候变暖远远超出一般意义上的气候问题和环境问题,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带来十分严峻的威胁,这种威胁仍将持续并不断加剧。科技界应当特别关注气候变化问题,积极取适应和减缓措施,不断提升气候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的层次和水平,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公众和科学家的共同愿望。

从气候变化到低碳经济 的论文 800字左右。

气候变暖对陆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吴 循1,

2 周 青1,

2**

(1.江南大学工业生物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无锡 214122;

2.江南大学生物科学系 无锡 214122)

摘 要 人类活动引起的温室效应导致全球气候变暖,气候变暖对全球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

注。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陆地生态系统对气候变暖将做出何种响应,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植物

物候的变化可以直观地反映某些气候变化,尤其是气候变暖。气候变暖影响植物的生长节律,进而引起植物

与环境关系的改变及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如水和碳的循环)的改变。不同种类植物对气候变化的差异响应,会

使植物间和动植物间的竞争与依赖关系发生深刻的变化,如北半球中高纬度地区植被生长季延长、植物提早

开花、昆虫提早出现、鸟类提早产蛋以及冰川退缩、永冻土带融化、江河湖泊结冰推迟而融化提早等。本文主

要从陆地生态系统的分布和演替两方面着眼,以植物和动物作为考察对象,系统论述了森林、草原、荒漠、湿地

及农田等陆地生态系统在气候变暖背景下产生的变化,并从微观和宏观尺度上提出陆地生态系统变化的生态

学机制,最后在技术和政策层面给出若干对策。

关键词 气候变暖 陆地生态系统 分布 演替 机制 对策

Science:过去气候预示着我们的未来

基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研究

摘 要: 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以重化工产业为主导的中国工业化进程不可避免地要消耗大量能源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环境和气候压力。积极实施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趋势。如何在未来的发展中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增长,我国需要有正确的对策措施。本文介绍了低碳经济的内涵,对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生态责任

1低碳经济的内涵和特征

“低碳经济”概念最早是英国始于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的考虑,率先在《能源白皮书》中提出的。其关键在于降低单位能源消费量的碳排放量,控制C02排放量的增长速度,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目标是减缓气候变化、促进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日益受到能源和环境约束的背景下,尽管低碳经济的表述方式存在差异,但低碳经济的内涵可以概述为一种由高碳能源向低碳能源过渡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框架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及创新,推动节约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开发和运用,促进经济社会向低能耗、低碳排放和高能效的模式转型。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具有经济性、目标性和技术性三个主要特征。该经济发展模式是在减排二氧化碳、减少碳源以及增加碳汇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从而改善生态系统的调节和承受能力,使社会经济体系向低碳经济转型。因此,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是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并构建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市场机制体制。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是制度革新和技术革新,低碳技术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技术、二氧化碳的捕捉和埋存(CCS)技术以及煤的清洁利用技术。因此,低碳经济的实质就是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运用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高效节能技术来改造现代化工业,从而实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伟大变革,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现状

目前很多发达国家都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为核心的“低碳革命”,着力发展“低碳技术”。这对于我国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发展的加速阶段,我国碳排放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由于人口庞大,减少贫困、发展经济、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仍然是中国面临的最大任务。因此中国也只能做到相对的低碳经济发展。这意味着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整体上仍可能呈现继续增长的趋势。当然,仍面临其他一些因素的制约。

(1)能源供给结构的制约。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压力迅速增大,供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需要。而我国最主要的能源恰恰是煤炭,目前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几乎占70%以上,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较高,因此,这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具有消耗高、污染排放强度大的基本特征,而较高的排放强度将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2)低碳技术水平的制约。由于我国总体上自主研发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不高,现有降低碳排量的技术水平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在低碳技术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新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方面,如氢能技术、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大型风力发电技术与燃料电池技术等,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距还较大。而在发电行业中,我国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热电多联产技术、高参数超临界基组技术等也仍未成熟,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将面临低碳技术水平的制约。

(3)温室气体减排的制约。近年来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二氧化碳净排放增长量在不断增加,达8.24亿吨,占世界总增长量的27.3%。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净增长趋势表明我国有必要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国际上要求我国参与温室气体减排或限排承诺的压力与日俱增。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减排节能发展目标的实现。因此,我国在未来的几十年间,需要在温室气体减排与工业化发展之间进行协调发展,并寻求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

3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

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必须关注的话题。低碳经济为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笔者认为目前我国要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与政策措施,明确提出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逐步建立低碳经济的政策框架。

(1)法律规范低碳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低碳经济法律和政策,将重点放在发展低碳经济上,如制定《低碳转换》,并制定出诸如《低碳经济法》、《循环经济法》以及《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的法律需要作进一步修改,通过立法、修改法律以及取实际行动来贯彻执行这些法律,支持企业走发展低碳经济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的经济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提供可靠的保障。

(2)发展可再生能源。积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降低碳排放量的一种重要措施。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关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经验,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生物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强化太阳能的研制、开发与利用,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其使用比例,并进一步落实鼓励政策。积极将低碳能源技术应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在发电行业中使用可再生能源所占的比重要逐步提高,同时大力发展风力发电,促进现有风力设备的更新换代,降低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挖掘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为可再生能源等低碳技术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

(3)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制开发。首先成立专门的国家级低碳经济研究机构,制定低碳技术开发,为从事低碳经济的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从国家层面上统一组织协调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工作。其次,以政策调节手段增强减排能源有效利用的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研制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限制高碳排放,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的发展道路。理顺企业风险投融资体制,支持企业开发低碳先进技术,对积极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分别从资金匹配、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优惠。再次,加强国际企业间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对我国的低碳技术转让,并整合国内市场现有的低碳技术,多途径地迅速推广和应用,以不断增强我国碳减排的技术支撑能力。借鉴日本的做法,每年投入巨资发展低碳技术,加大资助发展清洁煤技术、收集并存储碳分子技术等研究项目,以大幅度减少碳排放。

(4)建立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结合“十二五”规划,把发展低碳经济列入城市和农村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低碳经济模式下的财政、税收、产业、技术政策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引导重工业降碳。择机推出碳税、排放贸易机制和税收优惠等经济政策。对有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的生产者或经济行为给予补贴,是极大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增加工业能效以及竞争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经济手段;对低碳经济发展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发达国家普遍用的措施。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相关设备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享受额度不等的减税额度。此外,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机制,加强财政和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建立低碳经济政策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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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ECD.环境绩效评估[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3]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4]张坤民,潘家华.低碳经济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5]肖歆.探寻中国低碳经济的发展路径[J].经济师,2009(9).

[6]陆小成,刘立.区域低碳创新系统的结构功能模型研究[J].科学研究,2009(7).

气候变化对于景观影响 论文,速求,谢谢

Science:过去气候预示着我们的未来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已改变了地球的气候,并推动它走向一个前所未有的温暖状态。尽管这种增温状态在地球 历史 上找不到完全相同的相似型,但过去的气候——“古气候(paleoclimates)”为理解全球变暖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研究过去是为了预测将来”,越来越多的科学家试图从古气候变化规律中寻找未来全球变化的趋势。

在漫长的地质 历史 时期,地球经历了多次大幅度的气候变化,如白垩纪中期高温期和晚更新世末次冰盛期等(图1),这些气候变化为未来气候演变的模拟和预测提供了参考信息。过去的气候状态与今天截然不同,但提供了丰富的证据。过去的气候状态可以揭示出大气CO2浓度在一定的范围内(400-2000ppm)变化时地球气候系统是如何运行的(图1)。

图1 距今1亿年以来的气候演化 历史 和未来200年不同情景预测情况(Tierney et al.,2020)

最近,美国亚利桑那大学Jessica Tierney和合作者在Science上刊登综述性论文,系统地总结和评价了古气候研究在科学应对未来气候变化的重要作用,强调了它对现代气候模拟研究和未来气候变化预测的重要性。该论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评述了古气候研究能够有效评估、修正和完善现有气候模式,减少气候模拟研究的不确定性和认识未来气候变化等方面的价值。

一、古气候对气候敏感度的约束

平衡气候敏感度(Equilibrium climate sensitivity,ECS)已经被广泛用,并被作为地球气候系统对辐射强迫响应的简单度量标准。其定义为大气CO2加倍增长后,地球系统反馈过程(水汽、云、雪)从几年到几十年内达到平衡后,导致的全球近地表空气温度的变化幅度。由于ECS的高低对环境、经济 社会 影响非常重要(Hope et al.,2015),因此减小ECS估算误差一直是学术界优先考虑的主题之一。一些新观点认为,ECS变化与气候背景有关,并随其变化——具体来说,在较暖的气候状态下,ECS会增加(Meraner et al.,2013)。研究地质 历史 时期的温暖气候可以为ECS值的波动范围提供参照。

二、冰冻圈稳定性的古气候视角

对未来海平面上升的预测尚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主要原因是对冰盖稳定性和临界状态缺乏足够的认识(Bamber et al.,2019)。古气候记录可以为理解过去冰盖变化与海平面上升之间的关系、冰冻圈对气候变暖的敏感性提供证据,从而降低预测的不确定性。在过去的几年里,古气候学界在地质证据和气候建模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在冰盖大小、形状和范围的代用指标的产生和解释方面取得进展(Wise et al., 2017;Rovere et al., 2016;Gulick et al.,2017),将有助于增加我们对温暖气候状态下冰冻圈动力学的理解。

三、古气候揭示的区域和季节性气候变化信息

未来气候变暖将改变降雨和温度的空间模态和季节性变化模式,给人类 社会 带来巨大的影响(Wilby, 2007)。陆地表面的区域性变化(积雪减少、冻土融化、绿化、荒漠化)可能进一步触发生物地球化学循环的反馈作用,从而减弱或放大太阳辐射强迫效应,进而影响气候变化(Arneth et al.,2010)。当前,气候模型在区域降雨未来变化的趋势和幅度上还存在重大分歧(Knutti and Sedláck,2013)。改进对区域气候变化的预测能力,需将气候系统的内部变化(例如,年际-百年振荡)与外部强迫(例如,温室气体或气溶胶)的作用有效分开。在这方面,古气候研究提供的区域和季节性气候变化信息至关重要,因为它们记录了长期、连续的气候变化 历史 ,极大延长了现代气候的器测记录(Deser et al.,2012)。

四、气候突变

气候突变是古气候学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即地球气候在相对短暂的时间内出现异常变化,严重偏离了平均气候状态。其特征是温度、降水模式和海洋环流的发生显著改变,并在地质记录中留下明显的气候环境印迹,比如白垩纪中期海洋缺氧中无处不在的黑色页岩(Jenkyns,2010)。研究者认为,气候突变记录了地球一度进入异常状态,并恢复至正常状态的信息,具有重要研究意义。此外,发生在大约56Ma前后,由迅速的温室气体释放所引发的古新世-始新世极热(PETM)就是古气候记录中最显著的气候突变之一,可为理解人类排放温室气体所引起的全球变暖提供重要参考。

五、架起古气候数据与模型之间的桥梁

气候模型提供了对地球系统温度、风速和降水等直接的模拟结果。但是古气候信息是间接的,主要是通过对气候变化有响应的物理参数(如:磁化率和粒度)、化学参数(如:元素)和/或生物化石(如:有孔虫、孢粉)等代用指标来重建过去气候变化。然而,气候环境代用指标并不是完美的气候记录,有固有的不确定性。尽管可通过转换函数等方法,将古气候定量重建结果与模拟结果进行直接比较,但如果不考虑这些方法的不确定性,就可能导致错误的解释。这种在模型结果和代用指标之间产生的“语言障碍”,造成利用古气候代用指标指示过去气候变化和评估气候模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如何将古气候数据和气候模拟结果有效结合就显得至关重要(图2)。论文作者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三个关键的步骤:(i)选择合适的与指标记录相关的化学示踪方法;(ii)明确代用指标的气候环境意义;以及(iii)整合古气候记录与模型数据的分析方法。

图2 基于古气候指标优化后的末次冰盛期海表面温度、地面温度和降雨情况。图中DSST为末次冰盛期(LGM)与晚全新世海表面温度的差值,DSAT为地表温度的差值,DPrecip为年平均降水量的差值(Tierney et al., 2020)

古全球变化研究表明,远在人类工业活动之前,全球气候就不断发生变化。地球 历史 上气候变化的主要驱动力是自然因素。相对于地球长期的气候演化,工业化以来全球气候的变化是微小的,是漫长地球演化过程中众多气候波动的一小段。未来随着人类排放温室气体逐渐增加,预估地球气候未来变化趋势仍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古气候研究是我们理解未来气候变化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有限的器测气候数据之外,检验气候模型预测结果的唯一途径。古气候学的未来是将地质证据与气候模型研究相结合,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和预测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致谢:感谢新生代室郝青振研究员、吴海斌研究员对本文的修改和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Arneth A, Harrison S P, Zaehle S, et al.Terrestrial biogeochemical feedbacks in the climate system[J]. NatureGeoscience, 2010, 3(8): 525-532.

Bamber J L, Oppenheimer M, Kopp R E, et al. Ice sheet contributionsto future sea-level rise from structured expert judgment[J]. Proceedings of the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2019, 116(23): 11195-11200.

Deser C, Phillips A, Bourdette V, et al. Uncertainty in climatechange projections: the role of internal variability[J]. Climate dynamics,2012, 38(3-4): 527-546.

Gulick S P S, Shevenell A E, Montelli A, et al. Initiation andlong-term instability of the East Antarctic Ice Sheet[J]. Nature, 2017,552(7684): 225-229.

Hope C. The $10 trillion value of better information about thetransient climate response[J].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A: Mathematical, Physical and Engineering Sciences, 2015, 373(2054): 20140429.

Jenkyns H C. Geochemistry of oceanic anoxic events[J]. Geochemistry,Geophysics, Geosystems, 2010, 11(3).

Knutti R, Sedlácek J. Robustness and uncertainties in the new CMIP5 climate modelprojections[J]. Nature Climate Change, 2013, 3(4): 369-373.

Meraner K, Mauritsen T, Voigt A. Robust increase in equilibriumclimate sensitivity under global warming[J]. Geophysical Research Letters,2013, 40(22): 5944-5948.

Rovere A, Raymo M E, Vacchi M, et al. The analysis of LastInterglacial (MIS 5e) relative sea-level indicators: Reconstructing sea-levelin a warmer world[J]. Earth-Science Reviews, 2016, 159: 404-427.

Tierney J,Poulsen C,Montanez I et al. Past climates inform ourfuture[J].Science, 2020, 30(6517).

Wilby R L. A review of climate change impacts on the builtenvironment[J]. Built Environment, 2007, 33(1): 31-45.

Wise M G, Dowdeswell J A, Jakobsson M, et al.Evidence of marine ice-cliff instability in Pine Island Bay from iceberg-keelplough marks[J]. Nature, 2017, 550(7677): 506-510.

超过99.9%的研究认为:人类导致了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对旅游业的影响越来越显著,相关研究也备受关注。论文以泰山风景名胜区作为例证,从旅游景观和旅游业两个方面探讨了气候变化对北方山岳型景区的影响,前者又从气象景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等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阐释和分析。论文在最后探讨了气候变化对北方山岳型景区影响的响应,即应对气候变化具体策略和取的措施问题。具体的研究成果如下:

(1)在北方山岳型景区气象景观中可观日出天数与降雨天数呈现负相关,云海出现天数与降雨天数呈现正相关。就泰山风景名胜区1961-2005年的降雨天数存在着减少趋势,使得可观日出天数有增加的趋势,而可观云海天数有减少趋势。

(2)气候变化对北方山岳型景区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气候变暖对植被的影响;二是降水变化对水体景观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利用植物物候观测数据,以叶芽开放期和开始落叶期两个指标,选取泰山的刺槐和梧桐两种植物进行研究分析,发现景区植物覆被的“绿色”色态和景致有一定的延长。对水体景观的影响与降雨量和温度有着直接的关系,泰山风景区水体景观有着极为明显的季节性,景区水体景观液态下可观赏日数有增加的趋势。

(3)气候变化对北方山岳型景区人文景观的影响,是通过降雨量、降水成分、风速和岩性等因素对泰山时刻的影响进行分析的,发现:泰山石刻受破坏的程度与降雨量呈现正相关,存在年际变化特征;泰山降水成分呈现酸性趋势,石刻受水蚀作用愈剧烈;泰山石刻风化过程的年变化比较均衡;泰山石刻受岩体影响较小。

(4)气候变化对北方山岳型景区旅游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旅游者出游动机、旅游者活动过程中的旅游体验和灾害性天气对北方山岳型景区旅游业的影响。泰山风景区各月及年度的游客量与降雨天数不存在相关性,与月均温变化相吻合。气候变化对旅游体验质量的影响分析是通过旅游舒适度的评价来体现的,发现泰山风景区旅游舒适度状况呈现夏半年和冬半年两极分化的状态,“非常适合”旅游的月份是9月,“适合”旅游的月份是3-10月。

(5)北方山岳型景区对气候变化的响应主要体现在总体策略、旅游景观、旅游产品及灾害性天气等四个方面。

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

超过99.9%的研究认为:人类导致了气候变化

Credit: Unsplash/CC0 Public Domain

据美国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2021年10月19日提供的消息,超过99.9%的研究认为是人类导致了气候变化(More than 99.9% of studies agree: Humans caused climate change)。相关研究结果于2021年10月19日已经在《环境研究快报》(Environmental Research Letters)网站发表——Mark Lynas, Benjamin Z Houlton, Simon Perry. Greater than 99% consensus on human caused climate change in the peer-reviewed scientific literature. Environmental Research Letters, 2021, 16 (11): 114005. DOI: 10.1088/1748-9326/ac2966, Published 19 October 2021.

s://iopscience.iop.org/article/10.1088/1748-9326/ac2966

一项对88125篇气候相关研究的新调查显示,超过99.9%的同行评议科学论文同意,气候变化主要是由人类造成的。这项研究更新了2013年的一篇类似论文,该论文显示,1991-2012年间发表的%的研究支持人类活动正在改变地球气候的观点。目前的调查研究了从2012年到2020年11月发表的文献,以 探索 共识是否已经改变。

康奈尔大学科学联盟(Alliance for Science at Cornell University)客座研究员、该论文的第一作者马克·莱纳斯(Mark Lynas)说:“我们几乎可以肯定,现在达成的共识远远超过99%,任何有关人类造成气候变化的现实的有意义的公众对话几乎已经结束。”

康奈尔大学农业与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该研究的合著者本杰明·霍尔顿(Benjamin Houlton)说:“认识到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作用至关重要,这样我们才能迅速动员新的解决方案,因为我们已经亲眼目睹了气候相关灾害对企业、人民和经济的毁灭性影响。在同行评议的科学文献中,对人类造成气候变化的共识超过99%。”

尽管有这样的结果,民意调查以及政治家和公众代表的意见都指向错误的信念和主张,即科学家们对气候变化的真正原因仍存在重大争论。2016年,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发现,只有27%的美国成年人认为“几乎所有”科学家都认为气候变化是人类活动造成的。2021年盖洛普(Gallup)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在自工业革命以来观测到的地球气温上升是否主要是由人类造成的问题上,美国政界的党派分歧正在加深。

马克·莱纳斯说:“要理解共识存在于何处,你必须能够量化它。这意味着以连贯而非武断的方式调查文献,以避免交易精心挑选的论文,而这往往是这些争论在公共领域进行的方式。”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从2012-2020年发表的88125篇英语气候论文中随机抽取了3000篇研究。他们发现,在3000篇论文中,只有4篇对人类造成的气候变化持怀疑态度。马克·莱纳斯说:“我们知道(气候怀疑论者的论文)发生的次数微乎其微,但我们认为在8.8万多篇论文中肯定还有更多。”

合著者西蒙·佩里(Simon Perry)是一名在英国工作的软件工程师,也是科学联盟(Alliance for Science)的志愿者。他创建了一种算法,可以从此团队知道存在怀疑的论文中搜索关键字,比如“太阳(solar)”、“宇宙射线(cosmic rays)”和“自然周期(natural cycles)”。该算法应用于所有88000多篇论文,程序对它们进行排序,因此怀疑者的排名更高。正如预期的那样,他们发现许多持不同意见的论文都排在了前面,而收益递减(diminishing returns)的论文则排在后面。总的来说,这项研究产生了28篇含蓄或明确持怀疑态度的论文,都发表在次要期刊上。

西蒙·莱纳斯说,如果2013年的研究%的结果仍然让人们对人类对气候的影响的科学共识存在一些疑问,那么当前的研究结果进一步消除了任何不确定性。“这应该是最后的定论了,”他说。

Abstract

While controls over the Earth's climate system he undergone rigorous hypothesis-testing since the 1800s, questions over the scientific consensus of the role of human activities in modern climate change continue to arise in public settings. We update previous efforts to quantify the scientific consensus on climate change by searching the recent literature for papers sceptical of anthropogenic-caused global warming. From a dataset of 88125 climate-related papers published since 2012, when this question was last addressed comprehensively, we examine a randomized subset of 3000 such publications. We also use a second sample-weighted roach that was specifically biased with keywords to help identify any sceptical peer-reviewed papers in the whole dataset. We identify four sceptical papers out of the sub-set of 3000, as evidenced by abstracts that were rated as implicitly or explicitly sceptical of human-caused global warming. In our sample utilizing pre-identified sceptical keywords we found 28 papers that were implicitly or explicitly sceptical. We conclude with high statistical confidence that the scientific consensus on human-caused contemporary climate change—expressed as a proportion of the total publications—exceeds 99% in the peer reviewed scientific literature.

论气候变化国际立法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发展与挑战

承担大国责任 应对气候变化

法者,理也,源于生活,体现公平、正义。律者,束缚也,意味着规则。孟德斯鸠在他的著名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谈到法的精神,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法律调整社会形态中各种关系,法律也应被放到最高的地位。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

换句话说,法律是蕴涵法治精神的社会规则,其实质意义是通过法律条文体现法治思想、构建法律制度的社会规则。总体而言,法的精神是指“法律和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等都有关,而这些关系就是法的精神”,法律是调整人类社会内部还有与生态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凌驾于各种关系之上的更高层次的规则。

中国做“负责任大国”的概念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要对自己负责任。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好,让人民安居乐业是中国当前最大的责任,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尽责任的基础所在;其次,“大国责任”就是以尊重整个人类发展为前提,在任何一个方面都严格遵循国际规则,履行各项义务。所以“大国责任”应该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说,中国要通过遵循法的精神,在各项国际法的规则下,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

当前,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的环境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当站在法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气候问题,积极参与气候问题的国际谈判,确保国家发展空间的同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

从里约热内卢到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

2009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然而,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进程困难重重,其谈判的焦点在于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中长期目标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摊,尤其是几大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主要大国之间的博弈。

气候变化问题作为全球环境问题的典型代表,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登上国际政治舞台。以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科学评价活动为背景,气候变化问题被列为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威胁人类生存基础的重大问题,国际社会开始通过政治谈判寻找具体对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就是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性问题应运而生的产物,而其发展过程也是一波三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的形成与演进过程请见下图)。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做出为缔结防止气候变化公约开始间谈判的决议。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全世界的共识,达成了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文件《21世纪议程》和防范全球气候变暖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而且实现稳定在这一水平的时间范围应当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虽然公约明确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但是在政策上却无法落实。由于公约只是一般性地确立了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没有硬性规定发达国家减排的具体指标,绝大多数都不能实现预期到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1990年削减20%的目标。

(二)京都议定书

19年12月1日~11日,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又称京都会议)在日本京都举行,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为发达国家规定了量化减排指标的国际法律文件,但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任何减排或限排义务,符合“柏林授权”的精神和规定。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2008年~2012年内要将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减少5.2%,而对发展中国家未规定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就减排途径提出了3种灵活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JI)和排放贸易(ET)。经过长达8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共有129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中国于2002年正式批准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终于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三)巴厘路线图

2007年12月在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中,全球各地的——其中包括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一致同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并通过了“巴厘路线图”,它的意义在于巩固了《公约》和《议定书》的国际法地位,为下一步的国际气候谈判确定了具体目标和方向。“巴厘路线图”包括《巴厘岛行动》(BAP),其中列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新的谈判进程,目标是在2009年以前完成。这一路线图也包括了《京都议定书》下目前的谈判和2009年完成的目标,此部分将重点放在工业化国家进一步量化的减排承诺,以及针对关于技术、适应和减少毁林所引起的排放等关键问题正在进行的工作的谈判。

(四)哥本哈根会议

随着2012年的迫近,后京都谈判面临严峻的挑战。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之所以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最主要原因是时间非常紧迫。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最新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中一再呼吁,为了避免气候变化造成最坏的影响,国际社会必须立即行动,取行动越晚,付出的成本就会越高。从历史经验看,《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自1995年启动,到19年签署,再到2005年生效,经历了漫长的10年时间。而后京都谈判2005年才正式启动,为了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衔接,避免国际气候制度出现“真空”,新的国际气候协定必须要在2013年生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多个场合强调:“所有国家都必须致力于在2009年时达成一致,并使之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期满后生效”。2009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然而,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进程困难重重,其谈判的焦点在于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中长期目标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摊,尤其是几大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主要大国之间的博弈。

各方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基本立场

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分歧,促进气候制度向更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将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围绕这一主题,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也必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备受各方广泛接受的《京都议定书》2012年行将到期,关于2012年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国际社会迫切需要一个新的准则,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为这个准则寻求各种可行的蓝本。当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环境、经济和政治的混合体。其中,国际气候制度的演进,更是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外交的一个缩影。

在应对气候变化后京都时代减排方案的设计上,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益集团,出于各自的利益及目的,都做出了各自有利于自身发展的选择。

(一)欧盟的立场

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一直以最积极的态度突出于其他国家和集团,强调自己在保护全球环境领域中的领导地位,这不仅表现在其国际表态、宣言和上,还体现在实际行动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没有刻意地减排温室气体,但由于其他经济和政治原因,欧盟仍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唯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集团。欧盟国家在公约内外,利用各种平台(如8国集团首脑会议、20国能源与环境部长级会议、亚欧会议等)积极推动后京都谈判进程。欧盟各国***于2007年3月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揽子能源,从而带动欧盟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并以此引领全球进入“后工业革命时代”。欧盟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如果其他的主要国家取相似行动则将目标提高至30%,到2050年希望减排60%~80%。

(二)日本的立场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日本由于国内能源匮乏,因而一直重视能源的多样化,投入巨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并积极开展潮汐能、水能、低热能等方面的研究。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表示,日本将充分利用能源和环境的高新技术,引领全球并把日本打造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低碳社会”。

在发达国家貌似公平合作的减排方案下,掩盖着巨大的阴谋与野心。他们试图把气候变化问题提升为目前人类面对的最大挑战,在这样的大旗下,要求一切国家共同承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并以此否定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和技术支持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发展机制”,代之以新的能源政策或者其他政策作为新机制。另外主张以市场的方式将他们的技术转让给发展中国家,而不是无偿或者低价援助发展中国家,也反对无偿的资金援助。其目的不仅是不履行其应尽的国际义务,而且以各种方式压制发展中国家发展。

发达国家所坚持的长期稳定目标、时间框架和以国家为排放单位的计算方法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首先,发达国家并未完成《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其次,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迫切现实。如何构建更加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政策框架,已成为“后京都时代”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热点。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分歧,促进气候制度向更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将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围绕这一主题,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也必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三)美国的立场

上台后,在气候变化等问题方面较上届政策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内通过推动相关立法来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以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同时拉中、印等发展中大国承担类似的减排责任。美国注重从国家战略安全高度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将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统筹考虑,在国内将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刺激经济、增加就业的重要动力之一,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未来经济制高点。但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减排将降低美国的竞争力,虽然目前对2050年长期减排目标态度积极,但近期不太可能确定激进的国内中长期减排目标,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调整将是渐进的。

主要发达国家气候变化立法进展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分析并借鉴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从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目标。当前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经济放缓,主要国家相关战略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进展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供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而《京都议定书》具体规定的是温室气体量化减排义务,这些都仅仅是停留在国际法的领域。而在各国国内法领域,都需要在公约的指导下建立自己的法律应对体系,使得公约的执行真正落在实处。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不仅仅需要依靠国际条约的约束,更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分析并借鉴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从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目标。

当前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经济放缓,主要国家相关战略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进展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英国气候政策体系比较完整

英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制定了相对比较完整的国内气候政策体系。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作为负责气候政策的主要部门,分别于2000年和2006年两次推出“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自2007年起,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评估和报告气候变化政策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英国还是世界上首个制订法律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气候变化法案》于2008年11月26日正式获得议会批准。这项法案的主要条款包括:2020年在1990年排放基础上减排26%;2050年至少减排80%。此外,英国还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企业的政策措施,旨在减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德国气候立法走在前列

作为欧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重要推手,德国在气候变化战略、立法和政策制定上也走在世界前列。

在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德国于2002年开始着手排放权交易的准备工作,目前已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所有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发放排放许可,若企业排放超过额定量,就必须通过排放权交易购买排放量,否则就要缴纳高额罚款。

德国还规定新车要标注能源效率信息,并将二氧化碳排放量纳入标注范围。

德国还制定关于碳捕获和封存(CCS)技术的法律框架,一方面向欧盟递交建议书,推动在欧盟层面上制定CCS法律框架;另一方面在国内制定二氧化碳分离、运输和封存的法律框架,以德国环境法规来保障发展CCS技术的措施并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等。

美国新大打气候牌

总体上,美国国会有关气候变化的提案基本取了减排目标和排放贸易体系的思路,在2030年之前的近期目标较为宽松,远期目标分歧较大。

在联邦层面,更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将气候变化作为执政重点之一。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旨在降低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依赖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是美国首次向国际社会做出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标志着美国迈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一步。

但这项法案也包括一些“公平竞争保护条款”,授权对来自未取类似措施国家的产品征收关税,设置贸易壁垒。

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中国以立法手段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履行《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于2007年6月4日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核能、土地利用和森林保护及技术开发等方面针对气候变化提出了一系列的,其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则是保证以上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包括《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未来可能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法提供了法律基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表明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对公约执行的决心,彰显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以立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全面规范从输入到废物排放的全过程,将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能源作为输入端,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法》来规范,分别从改变原来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两方面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则是输出端的立法,防治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规定了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为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也是中国根据国际环境立法趋势而制定的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

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实施效果

这些法律明确了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气候变化监测、评估、水保护利用、农牧业建设、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等,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极端天气气候及其衍生灾害的防范能力。明确了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各级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产业布局、节能减排、农牧区能源建设、减少废物排放、循环经济、建筑节能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正确看待气候问题以法律手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实质是各国的发展空间之争、经济利益之争和未来竞争力之争。中国应通过逐步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确保国家合理的发展空间,争取有利的发展条件。

气候问题实质是发展问题

目前,围绕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各方争相旗帜鲜明,求主动,谋主导,利益交织,矛盾交错,斗争尖锐,形势复杂多变,但气候变化基本格局和实质并未发生改变,透过这些复杂的形势变幻,我们不难看出问题实质,即气候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实质是各国的发展空间之争、经济利益之争和未来竞争力之争。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不容混淆

发达国家方面,千方百计逃避自身责任,试图将谈判引向对发展中国家的分化,强调发展中大国减排是其突出的表现。欧盟希望继续推进谈判,并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以巩固其在气候谈判中的地位,但不愿在没有美国和发展中大国参与的情况下独立承担减排义务,目标仍是大力推动美国和中、印等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

日、澳、加等国不愿按照议定书模式继续减排,企图重新制定一项新的全球减排协议。尽管新任的总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较布什积极,但美立场未有根本改变,试图重新界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经济大国”或“排放大国”概念混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在最近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规定向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征收关税,将气候变化问题与贸易挂钩,其核心仍是迫使中、印等发展中大国取减排行动。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举并重”等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大幅度减少排放,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国际社会共同的事业,也是所有国家各自发展的需要,中国将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能力大小和贡献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气候变化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中国反对任何将气候变化与经济挂钩等方式来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行为。

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建立。从中长期国家战略来看,无论从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基础出发,还是基于国家发展理念和全球合作战略,中国未来20年的低碳转型对于迈进中等发达国家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制度保障。因此,中国需要逐步掌握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主动权,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构建,坚持《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落实巴厘路线图的立场,坚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合作的基础。

二是逐步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

结合已有的相关法律,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气候变化应对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很多属于国家法律规范的内容,需要法律规范才能产生实际效应。目前,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对气候变化应对的有关领域的政策措施已经有所规范,加强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中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内容,并注重法律的实施情况监督。

加强行政法规和部门法规的制定,保障气候变化相关法律配套实施。在气候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配套制度,从法律上保障和强化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促进气候变化应对体系、机制形成,为气候谈判中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维护国家发展权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鼓励地方在气候变化应对体系、机制上进行创新和探索。根据各地区在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地方法规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主导作用,为国家层面的研究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提供实践基础。